第101章 孟菲斯
花了两天半的时间,在路上走走停停,韩森他们终于荡到了孟菲斯。
还未进入城市,他们就已经能远远看到孟菲斯的那座地标性建筑。
一座高98米,外型是一个玻璃金字塔的孟菲斯金字塔体育馆,它在2001~2004年曾经短暂成为过灰熊队主场。
其实要说起韩森过去这一年新秀赛季里最有趣的部分,还是去到不同的城市,入住不同的酒店,然后欣赏不同的风景,那种感觉就像是每一天都在探索新鲜事物。
这座金字塔体育馆他当初就印象深刻。
毕竟能把球馆弄成这造型的,即便放眼全球,也是蝎子拉屎独一份。
这也是和他们城市历史有关。
米国城市很多名字都源于他们的殖民历史,比如东部城市一般和英国有关,克利夫兰就来自英国的一个郡,西部的城市则一般跟西班牙有关系。
孟菲斯这个名字,就是取自古埃及的一座重要城邑。
在如今的开罗郊外,就还有孟菲斯金字塔的遗迹。
没办法,米国自己的历史太短,只能搞这种大杂烩。
当然,吸引人眼球的绝不仅仅只是金字塔球馆这一座建筑。
和克利夫兰相似的地方是,孟菲斯也是一座港口城市,不过它毗邻的不是湖而是河,它是建在了密西西比河的河岸和狼河的河口之上。
而且和克利夫兰那种工业荒漠不同的是,这里的高楼大厦明显要多得多,放眼望去就是一座现代化大都市。
虽然和迈阿密还是没法比,但这里的经济明显要繁荣许多。
等进入到城市内部之后,韩森能在路旁看到不少和摇滚乐和蓝调乐有关的东西。
他甚至还能看到一些路牌上有「猫王」埃尔维斯·普雷斯利的旧照。
「孟菲斯,猫王的故乡,摇滚乐的发源地!」在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,康宁汉姆忍不住发出感叹。
黑人对音乐有着天生的种族天赋,米国黑人也一样,因为他们的祖先大多来自西非,那里是音乐之乡。
所以黑人音乐家在黑人中的地位也会非常高。
韩森上辈子也挺爱听摇滚歌曲,《光辉岁月》那种老歌是常年留在他歌单里的曲目。
来到孟菲斯,在听觉上他倒是可以得到一些享受。
韩森直接把车开往了近郊的一栋别墅。
在他从克利夫兰出发之前,他已经让隆多事先到孟菲斯给他找好了住处。
别墅不小,有露天泳池,后院还有一个室外球场,当然最重要的是周围的隔离栅栏够高,还自带报警系统,安全系数很高。
要说孟菲斯这地方最不如克利夫兰的,就是这治安了。
这座城市48%的人口都是黑人。
「老大,我真的建议你去搞把。」康宁汉姆到了之后就对着韩森比划枪的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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