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12章 这不是笑话
2006年9月,金凯瑞离开合作15年的联合精英经纪公司(UTA)后,他拒绝了CAA的招揽,未签约任何新经纪公司。
不过,他却保留了长期合作的经纪人吉米-米勒和埃里克-戈尔德,仍然让UTA的两位经纪人负责其业务管理。
这其实算是跟UTA换了一种新的合作模式,不再让UTA负责他的一切,也不再让UTA把他跟其他UTA的演员或导演等工作人员「捆绑销售」。
因为这个时期,好莱坞经纪公司的经营模式中,「捆绑销售」和「打包」服务大行其道——工作人员丶演员丶资金丶拍摄取景地等等,一连串嵌套在一起的「服务」。
这些人里,主要人员要麽是一个大明星,要麽是一个受欢迎的知名导演,只要你想用这个大明星或导演,你就要接受其他捆绑在一起的「一套」人员。
在好莱坞,第一个为导演和演员争取到先期总票房分成的,就是CAA的创始人麦可-奥维茨,也是他首先搞起了「打包」服务。
这种打包服务,一开始的初衷是好的,为的是给制片厂或制片人减少邀请其他工作人员的麻烦,加快项目的快速推进时间。
并且,这些「打包」在一起的工作人员因为都是同一个经纪公司,相互也比较熟悉,还能提高工作效率。
所以,这项服务最初出现时,并没有遭到制片厂的抵制。
那时候经纪公司为了推出自己的「打包」组,也是用心排列组合,真正做事。
然而,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项服务就变了味道。
经纪公司可能会往一个大明星或知名导演领衔的「打包」组里,塞一个不怎麽合适的新人进去,或者塞一个过气的演员进去,又或者塞一个有一些特殊爱好的演员进去等等。
并不仅仅是演员,还有其他工作人员也是一样的操作。
慢慢的,也就导致了不仅制片厂不满意,就连作为领衔「打包」的大明星或大导演,都开始不满「打包」服务。
04年的时候,小李子不再与经纪公司续约,选择了只让经纪公司UTA代理他演艺业务,并且仅仅只是演艺事物,不能进行所谓的「打包」业务。
05年的时候,当时已经崭露头角的导演克里斯多福-诺兰,带着经纪人一起转投CAA,并且跟CAA的谈判中有专门的约定,可以接受「打包」,但「打包」的人选,必须他自己决定。
06年金凯瑞合同到期后,做了相同的选择,也不再跟UTA续约,只让曾经的经纪人负责演艺事物,也不再接受「打包」业务。
值得一提的是,德普签约的也是UTA。
只不过他自从跟曹阳合作后,第一部合作的电影《卑劣的米尔克》就拿到了奥斯卡影帝,之后接连几部电影也都是跟曹阳合作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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