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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节目录 分卷阅读73

    ”她在小区楼下看到有人就是这样和狗玩的。

    闪电之前是一只搜救犬,曾经在一场地震中连续工作32小时,救出过18个人。现在狗子8岁了,体力逐渐不支,所以被调过来做了工作相对轻松的巡逻犬。

    闪电的年纪在任职的警犬中算大的,又屡立战功,在巡逻队里的地位绝对是狗老大,平时是不屑于做握手这种自降身份的动作的。

    但在小瞳伸出手以后,闪电没说什么,乖乖地把大爪子伸出来搭在她的小肉手上。

    小瞳又摸摸大狗的脑袋,夸了一声,“好狗。”

    然后扶着膝盖站起来,走向追风,握手,摸头夸它好狗。再继续站起来走向惊云,握手,摸头。

    跟什么领导视察仪式似的。

    她这一趟仪式走完,又回到钟瑾这边,拉住他的手,“我玩好了。”

    钟瑾站在旁边看着,觉得也没什么特别的。这几只工作犬本来就很亲人,虽然闪电傲娇一些,但估计也是看在幼崽的份上愿意陪她玩一会儿。

    他抱着小瞳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刚到走廊那边,负责照顾这几只狗的牛警官回来了。

    三只平时威风沉稳的大狗,齐齐发出一阵害怕的嘤嘤嘤,甚至还站起来扑进牛警官的怀里躲着。

    牛警官诧异道,“怎么了?看到什么了吓成这样?”

    钟瑾有点懂了,这大概就是血脉压制。

    她说握手,狗不敢不听,她摸狗头,狗乖乖受着。等她一走,老警犬都能吓成嘤嘤怪。

    牛警官哄不好几只狗,就朝钟瑾喊,“钟队,你对狗做什么了?怎么给狗吓成这样?”

    钟瑾面不改色,“不知道啊,刚还好好的。”

    第49章

    钟瑾白天带小瞳回了队里, 他来京市的事就瞒不住于飞扬了。都是一个系统的,大家又知道钟瑾和于飞扬是能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, 肯定会有风声传到他耳朵里。

    于是钟瑾也不等别人告诉他了,自己主动给于飞扬打了个电话,让他叫上以前玩得好的那几个兄弟,晚上找个地方聚一聚。

    于飞扬自然是满口答应,

    “地方我定,单我买,你什么也别管, 到时间过来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于飞扬家里条件其实挺不错的,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,是典型的书香门第养出来的孩子。可是用于飞扬妈妈的话来说,那就是, “这孩子养废了。”

    上学那会儿于飞扬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, 他加入了学校里的一个小混混组织,本来是抱着做大哥的决心去的, 结果因为他是那几个混混里成绩最好的一个, 被逼着每天帮团队里的人写作业, 一个人要写四五份作业,结果成绩突飞猛进,最后因祸得福和学霸钟瑾上了同一所大学。

    就这么个人, 钟瑾也不指望他能定到什么像样的地方吃饭。

    果然还是地摊烧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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